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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21—2022学年下期期末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

2022年06月22日 09:03  点击:[]

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《关于印发<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川安委〔2022〕7号),做好校园所涉及的安全内容开展安全自查、自纠、自改工作,为假期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,确保校园安全。按照学校期末工作要求,保障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建筑及附属设施、驻校生产经营单位、施工场所及其他涉及高空坠物、治安、消防、交通秩序、门窗管理、特种设备、水电燃气使用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,做到促整改,抓落实,现将安全检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:2022年6月24日上午9:00时

集合地点:8:50综合楼大厅集合,保障处负责人提工作要求后,各组分别开展检查。

二、人员分组

1.第一组组长

成 员:曾元佳、陈先田、廖俊煌、赵德兵、陈书国

检查部位:综合楼、教学楼、实验楼

2.第二组组长 何春荣

成 员:周晓凯、刘峰、王伟、戴建国

何廷立 杨锦明 魏光友

检查部位:南苑1-7栋学生宿舍、南苑食堂、商铺

南苑所有运动场设施及体工部办公区、卫生所

3.第三组组长 立加

成员:郑琦、刘军、郭永洪、李显超、吴刚、

余凡、游运、王德康

检查部位:北苑学生公寓8-13幢、北苑食堂、北苑运动场、北苑实训楼群、服装学院办公区、教工公寓、建筑学院办公区

4.第四组组长 幸永盛

成 员:蒲 雷、罗嘉、郑超、魏光蓉、

侯友国、罗明、徐永兴、吴纯良

检查部位:图书馆、校企合作单位、产教融合大楼、白宫

体育馆、北苑配电房、学生活动中心、嫘湖、

匈牙利广场、黄石公园周边

三、检查工作要求

1.各组长认真检查各部门安全自查情况是否完成,重要隐患是否清楚,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建立,是否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;督促落实“谁主管 谁负责”主体责任和“谁检查 谁负责”工作要求。

2.各组指定一名记录人员,检查结束后即时将情况用书面文字或图片形式交保障处蒲雷汇总。

3.检查过程中,发现较大隐患时,同时报告主体责任的部门负责人。

4.请相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,并通知检查组成员准时集合。

特此通知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全与后勤保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6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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